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,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农院政〔2024〕28号),结合水产学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适用学生、转出与转入学生名额
本方案适用于天津农学院全日制四年制普通本科生。
我院有水产养殖学、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、水族科学与技术、水生动物医学4个专业。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的10%。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%,如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%,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“平均学分绩点”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。
二、专业要求
我院对转出学生不做专业要求。转入学生的专业要求如下:
(1)一年级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;
(2)学生的高考科目需与转入专业高考录取科目要求一致,高考录取科目以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。
(3)所修课程无不及格,且一年级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%;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考虑转专业:
(1)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;
(2)艺术类学生;
(3)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。
三.综合评价
各专业申请转入综合评价成绩=面试成绩*20%+笔试成绩*20%+大一第一学期绩点成绩*60%。学院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及有挂科记录者不予录取。
(1)笔试:笔试满分100分,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、习近平科技创新方面内容组织出题。
(2)面试环节满分100分,根据以下内容综合打分:
1.学生自我介绍、学生对原专业认识和转入专业的认识;
2.学生兴趣爱好和未来学习计划等;
3.学生的综合知识、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。
四、工作流程
工作流程包括申请资格审核、考核方式、公示、复议等环节及各环节时间安排;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4月份进行。详细工作流程见《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。
五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学院成立“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”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领导小组组长:徐大为、郭永军,副组长:王庆奎、徐伦、李强,成员由各系主任、副主任组成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考核工作在学院纪检书记和纪检委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谭照君,022-23781299。
七、其他
本方案自2025级本科生开始执行。其他未尽事宜,由水产学院负责解释。
天津农学院水产学院
2025年12月15日
附件:
1.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
2.天津农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申请认定表